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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的工作是琐碎繁杂的,但也是最锻炼人的,现在虽然已经离开了办公室,但还是会保留着在办公室工作时的一些习惯。昨天与大家交流了公文运转的一点办法,今天借此机会与大家交流一下会务管理的问题。会务是一个考验人的活,往大了说他代表着办会机关的形象,往小了说他考验办会人的沟通能力、协调能力等方方面面。从事办公室工作10余年来,办了大大小小近千场会,给我的体会是办会工作,既要按流程操办,又要随机应变。总之只要按流程操办就不会出现大的纰漏,今天就与大家分享一下,我在办公室时针对不同级别、类型的会议,制定的不同的流程。
一、县政府会议的审批和报备
1.会议审批。以县政府名义召开的全县性会议,由承办部门(科室)填报《会议报批表》附具体筹备方案,提前7个工作日送秘书科,经分管副主任、主任审核,分管副县长、常务副县长或县长审批后,转承办部门(科室)草拟会议通知,办公室对应科室按照改进会风的要求审核,承办部门(科室)具体组织实施。(见附件1)
2.会议备案。县政府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召开的全县性业务工作会议,由承办部门、单位填报《会议备案表》附具体筹备方案,提前7个工作日送秘书科,经分管副主任、主任审核,分管副县长、常务副县长或县长审定后,秘书科备案,承办部门、单位具体组织实施。(见附件2)
二、县政府会议的筹办
1.县政府全体会议。由县政府秘书科草拟会议筹备方案,报分管副主任、主任审核后,呈常务副县长、县长审批,由县政府秘书科、秘书科具体组织实施。根据会议筹备进展或工作需要,主任或委托副主任统筹协调和研究确定会务、材料、后勤、安保等工作。(见附件3)
2.县政府常务会议。
(1)议题确定。拟提请县政府常务会研究审议的议题,报送单位应事先充分征求各镇办或相关部门意见,涉及法律法规的事项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送县政府法制办审查,按规范要求填报《县政府常务会议议题单》。至少提前一周报分管副县长,需要协调的事项提前由分管副县长主持召开协调会并审核、审签。由秘书科汇总整理上会议题,报主任审核,常务副县长、县长审定。(见附件4)
县政府常务会议题按照“五个不上会”原则确定:一是分管副县长职权范围内可决定的具体问题和具体部署的事项不上会;二是市上召开的专项工作会议,其贯彻措施可在分管副县长职权范围内解决的事项不上会;三是除市级(包含市级)以上有明确要求外,涉及机构、编制的事项不上会;四是按财政有关政策规定和程序办理的涉及经费安排的事项不上会;五是除紧急情况外,分管副县长未参加政府常务会议或议题汇报单位主要负责人不能参加会议的不上会。
(2)会议材料。向县政府常务会汇报的材料由秘书科初步审核,需要县政府常务会审议的规范性文件,由法制办前置审核,报件单位按要求修改,汇报材料一般不超过2000字,并负责统计该议题具体列席部门单位,报秘书科审核汇总,相关部门至少在会议召开前3天将材料送秘书科(具体份数视列席单位而定)。
(3)参会人员。县长、副县长及县政府其他党组成员出席会议;县政府办副主任,县发改局、经贸局、财政局、审计局、编办及县政府法制办、秘书科、督查室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邀请县人大、县政协、人武部、县总工会领导指导会议;邀请2名人大代表和2名政协委员列席会议。提报议题部门及相关议题涉及部门、单位负责人列席会议。
参会人员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的,其他县级领导应向县政府主要领导请假,相关单位负责人应向政府办主任请假,请假情况由秘书科汇总,并及时向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常务副县长、县长汇报。
(4)会议纪要。秘书科负责县政府常务会议记录及纪要编发,会议纪要由分管副主任、主任审核,常务副县长、县长审定后印发。
(5)会务工作由秘书科牵头,相关科室协助。
3.县政府党组会议。由秘书科草拟会议通知,报主任审核后,常务副县长(县政府党组副书记)审签,呈县长(县政府党组书记)审批,由秘书科牵头承办,秘书科等相关科室配合。(见附件5)
4.县长会议。县政府主要领导主持召开的县长会议,由秘书科商有关部门、单位按领导要求办理。方案或通知报主任审核后,呈县政府主要领导审批。
5.县政府专题会议。副县长主持召开的专题会议,由办公室对应科室按领导要求办理。
6.办公室主任办公会议。由政府办主任或委托副主任主持,秘书科按要求组织落实。
三、会议通知及会议室管理使用
1.通知会议范围。
(1)县政府总值班室负责通知的会议范围
县委、县政府共同召开的全县性会议和中省市在县召开的各类会议,明确由县政府办公室负责通知的;县政府全体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县政府党组会议;以县政府名义召开、由县政府办公室承办的全县综合性会议;县委、县人大、县政协召开的需要县政府领导参加的会议;办公室其他领导受办公室主要领导委托召开的相关会议;县政府办公室全体人员会议;县政府机关总支及县政府办公室支部召开的会议。
(2)政府办对口科室和相关人员负责通知的会议范围。
秘书科负责通知:县政府办公室主任会议;县政府办公室党组会议;县政府办公室中层以上人员会议。
相关政务人员负责通知:按照领导分工召开的专题会议;主任、副主任受县政府领导委托召开的有关专题会议。
(3)承办部门负责、政府办协助通知的会议范围。
以县政府名义召开的各类业务性会议;由县政府相关工作部门具体承办的各类汇报会、座谈会;由县政府相关工作部门具体承办的电视电话会议;邀请县政府或县政府办公室领导出席的其他会议。
2.通知会议要求
(1)由县政府总值班室通知的会议,必须要有正式《通知》,值班人员必须要做好通知登记工作,包括通知方式(电话、ok系统)、通知时间、接电话(收短信)人姓名、取《通知》人姓名等信息资料,以备查询。
(2)由县政府办公室或工作部门通知的会议,凡发生因通知不到、不及时等责任差错,实行“谁通知、谁负责、追究谁”,严格按照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3.会议室管理使用
(1)各会议室具体服务对象和范围:县政府一会议室(最大参会人数50人)主要为县政府党组会、县长办公会、政府领导主持召开的专题会、协调会以及政府办主任办公会、政府办党组会、中层以上人员会等会议提供服务。县政府二会议室(最大参会人数80人)主要为中省市领导来汇报会、重要客人来座谈会、县政府领导主持召开的中型工作会、各类重点项目规划评审会、县政府常务会、县政府及政府办党内民主生活会、县政府机关总支会、政府办支部会、政府办全体人员会议等会议提供服务。其他会议根据参会范围另行确定。
(2)会议室使用登记。以县政府名义召开会议需要使用会议室的,由承办单位填写《县政府会议室使用登记表》,由秘书科安排确定,并协助承办单位做好会议前的各项准备和会务服务工作。以县政府领导、或办公室领导名义召开会议需要使用会议室的,由相关政务人员负责,将会议内容(名称、时间、参会人数)报秘书科,由秘书科负责做好登记,协调确定会议室后反馈相关政务人员。使用一会议室需提前半天预约登记,使用二会议室需根据中省市县相关通知要求提前一天预约登记。
因特殊原因,由部门或单位承办的会议需要使用二会议室的,会议承办部门(单位)需提前2天与秘书科预约登记,并填写《县政府会议室使用登记表》,秘书科提出使用意见后,送政府办分管副主任或主任审批。(见附件6)
来源:向党看齐,作者:向往嵩山。在某县政府办公室、县委办公室工作10余年,历任秘书、常委秘书、副主任,现任职县直单位党组织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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